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信息
基本情况 | |||||||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批准执业日期 | 2021年4月21日 | ||||
组织形式 | 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地区 | 北京市 | 首席合伙人 | 申利超 | ||
上一年度执业人员情况 | |||||||
合伙人上年初数量 | 2 | 上年当年增加数量 | 34 | 上年当年减少数量 | 合伙人上年末数量 | 36 | |
注册会计师上年初数量 | 13 | 注册会计师上年末数量 | 162 | ||||
上一年度签署证券服务业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数量 | 38 | ||||||
其中:签署证券服务业务报告的总所 注册会计师数量 |
20 | ||||||
签署证券服务业务报告的分所 注册会计师合计数量 |
18 | ||||||
上一年度分支机构情况 | |||||||
分支机构上年初数量 | 0 | 上年当年设立数量 | 14 | 上年当年撤销数量 | 0 | 分支机构上年末数量 | 14 |
上一年度取得的收入情况 | |||||||
上一年度业务收入总额(万元) | 7618 | 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金额(万元) | 4369 | 上一年度证券服务业务收入金额(万元) | 4351 | ||
职业风险保障情况 | |||||||
截至上年末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与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万元,超过两亿元的,可以仅披露“超过两亿元”) | 5633.76 | 截至上年末累计职业风险基金(万元) | 634 | 上年末净资产金额(万元) | 203 | ||
国际化情况 | |||||||
自建的国际会计网络名称 | 无 | ||||||
自建国际会计网络中,境外分支机构数量 | 无 | ||||||
自建国际会计网络中,境外分支机构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在国际会计网络中比重 | 无 | ||||||
加入的国际会计网络名称 | 无 | ||||||
会计师事务所上一年度审计业务收入在国际会计网络中比重 | 无 | ||||||
遵循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构建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运行情况(可以附件形式展示) | |||||||
(一)风险评估程序:在风险评估程序方面,我们根据本所的性质、业务的性质和具体情况,识别和评估质量风险,并设计并采取应对措施,以应对质量风险; (二)治理和领导层:在治理和领导层建设方面,为在全所范围内形成一种质量至上的文化,在成立管委会时,选派了专业声誉良好、执业质量优良、德才兼备、有威望的合伙人进入事务所治理和领导层,事务所治理和领导层可以为质量管理体系的设计、实施和运行营造良好的环境,为该体系提供支持。针对合伙人晋升建立和实施质量一票否决制度,建立以质量为导向的晋升和考核机制,体现以质量为导向的文化。 (三)职业道德:在职业道德建设方面,建立了涵盖年度独立性确认、专业胜任能力要求、保密规定、利益冲突规定、在审计客户中拥有经济利益、与客户的密切关系、审计收费、单一客户依赖、长期业务关系和定期轮换、支付业务介绍费、利益诱惑、向审计客户提供非鉴证服务、投诉和举报机制、职业行为规范标准以及职业道德日常监控和设置负责独立性相关政策和程序的专门人员等方面的职业道德体系。 (四)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在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方面,我们重点对业务接受和保持中需要关注的重要风险点的核查要求,包括业务分类、基本情况、客户背景、企业诚信、审计风险初步评估、独立性、胜任能力、收费预算、换所原因和前任会计师沟通等方面建立了相应的制度体系。基于事务所的风险定位,确保不承接超出事务所风险承受能力的客户。 (五)业务执行:在业务执行方面,为实现审计业务的高质量,重点在审计方法论和审计实务指引、质量复核、项目督导、技术咨询、分歧解决、报告出具、权责规定、投诉和指控等业务执行方面建立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 (六)资源:在资源建设方面,对于承接和续约业务,针对各业务部门或合伙人执业经验、胜任能力的不同,在事务所内部分派适当的合伙人团队予以承做,在事务所层面,确保执行团队具有充足的胜任能力。胜任能力方面,还考察合伙人团队的工作量,对合伙人承接资本市场业务的数量作出明确限制。业务承接时,风险评估部门要总体监控各个合伙人团队的人力等资源、项目收费情况,确保有充足的时间和资源执行业务,也防止低价承接业务而投入资源不足,产生审计程序执行不到位的风险。承接阶段,对项目合伙人、独立复核合伙人、团队成员,在项目执行中投入的时间,提出明确要求。 (七)信息与沟通:在信息与沟通方面,我们针对质量管理体系难以落地的难题,设计了相应的解决途径:一是加强培训,二是加大监督和督导力度,三是加大未来期间的信息系统投入。 (八)监控和整改程序:在监控和整改程序方面,建立了全所范围内统一的监控和整改程序,监控信息来源不局限于专门组织的监控和整改活动或与年度质量检查一并执行的监控活动,其他来源,比如外部检查结果、日常质量复核、质量管理体系日常运行发现等均可提供相关信息。根据缺陷的性质、原因、当前和未来影响等,考虑其严重程度、广泛性,将缺陷分为重大、重要和一般缺陷三种类别并明确其判定标准。针对缺陷形成的原因及其严重程度,制定整改措施,设计或修改质量管理体系。缺陷和整改应形成监控和整改报告,以适当的方式传达至合伙人和质量复核人员,进而传达给审计项目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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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保险合同条款限制,保险有效期内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代表发生民事诉讼时,会计师事务所实际有能力赔付的金额。